
进入三月,各项工作叠加,任务繁重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确保每一项工作按时、准确完成。
1. 常规申报:截止日3月16日
本月各项税费申报期截止至3月16日,时间紧迫。请各岗位抓紧时间,确保所有客户按期完成申报缴纳,避免逾期风险。
2. 工商年检:3月份全面完成
徐姐已下发工商年检表格。鉴于已有不少客户开始咨询,建议3月份内完成所有服务单位的工商年报填报工作,避免后期集中办理压力过大。
3.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:提前至4月前完成
建议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与2、3月份申报统筹安排,力争在4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客户的汇算清缴工作。提前完成,既能错开申报高峰,也能为客户争取更充裕的税款调度时间。
特别提醒: 存在税收滞纳金的企业,务必在汇算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。重点调增项目包括:

1. 工会经费:正视历史,合规安排
近期税务稽查重点关注2024、2025年度工会经费的缴纳情况。请各岗位梳理所服务企业是否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。对于尚未缴纳的,应与客户沟通,评估是否需要今年适当安排申报,避免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稽查风险。
2.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:本月必须完成
本月需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从价计征、房产税从租计征的2、3月份税款。请逐一核对,确保无遗漏。
特别处理: 对于税务局通知需核实的零申报情况(如土地面积、房产原值为零),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办理终止的,务必本月内完成,避免系统长期挂账引发后续问题。
3. 残疾人就业认定:3月1日-5月31日
一年一度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认定工作已开始,集中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。如有客户单位安置了残疾人就业,请及时提醒其办理认定,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。
以下三项工作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,逾期将无法补救,请务必高度重视:
1.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醒(综合所得)
3月1日起,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启动。请重点提醒同时在多处取得工资、有多个任职单位、或有其他综合所得的客户,及时办理汇算,多退少补。
2. 经营所得年报(B表)与汇总申报(C表)
B表申报: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,需在3月31日前完成经营所得年度申报。
C表申报:对拥有多个个体户或从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客户,必须提醒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以法人身份登录)完成C表汇总申报。此项工作专业性较强,需主动协助。
3. 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
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,截止日同样为3月31日。请梳理所有2025年实际缴纳过个税的客户,主动提醒并协助其在扣缴端完成申请。这笔钱属于企业,不申请不仅损失资金,还可能影响未来企业注销等事项的办理。
正月已过,新一年的服务收费工作可以全面启动。请各客户经理梳理所负责客户,有序开展2026年度服务费用的沟通与收取。
结合早会内容,我们对10号公告中与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重点重温:

适用规则: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差额计税的,以扣除后的不含税余额判断是否超过起征点。
2.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%简易计税的项目(精选)
销售自产建筑用砂、土、石料等
小型水力发电单位销售自产电力
销售自来水
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
公共交通运输服务(公交、地铁、出租车、长途客运等)
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
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
电影放映、仓储、装卸搬运、收派、文化体育服务
非学历教育服务、教育辅助服务
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
3.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5%简易计税的项目(精选)
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
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(含自建)的不动产
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
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、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
特别关注:房地产老项目的认定规则:
以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;
围填海项目,以围填海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准;
购入未完工老项目继续开发后销售的,仍属房地产老项目。
4. 特殊简易计税项目

5. 简易计税的选择规则
房地产开发、建筑服务可按项目分别选择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。
其他情形,一般纳税人应就同一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。
选择简易计税后,36个月内不得变更;期限届满后选择一般计税的,同样36个月内不得再选简易计税。
三月,是春天的开始,更是财税人一年中最忙碌的攻坚期。
常规申报、工商年检、企业所得税汇算、经营所得年报、个税汇算、房产税申报、工会经费梳理、残疾人认定提醒……每一项工作都关乎客户的切身利益,都体现赢利财务的专业价值。
任务虽重,但责无旁贷;时间虽紧,但秩序井然。
让我们以第八次例会为新的起点,将10号公告的规则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以专业的底气和高效的执行力,陪伴客户平稳走过这个忙碌而充实的三月,共同迎接春暖花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