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春佳节临近,各项工作迎来节前冲刺。本次例会重点部署了春节前必须完成的所有申报任务,并深入解读了2026年对劳务派遣和建筑行业影响深远的增值税新政,以及全国通用的重要税收优惠延续安排。现纪要如下,请全体同事严格执行。

一、春节前紧急工作部署(倒计时执行)
春节假期(2月12日起)前的有限工作日,是确保各项申报不逾期的关键窗口。请按以下优先级安排工作:
1. 税费申报与缴纳(核心任务):
· 截止日:本月常规税费申报期至2月24日。但因春节假期,强烈建议所有申报与扣税工作在2月10日前完成。
· 特别关注:请核查所服务单位是否存在独立的年度报告(如财务报表年报),其截止日可能早于24日(常见为2月14日或20日),务必优先处理,避免逾期处罚。
· 社保缴费:尽可能在节前完成2月份社保费的测算与扣缴,保障员工权益,避免跨月产生问题。
2. 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(持续进行):
· B表申报:个体户、个独企业等经营者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(B表) 截止日为3月31日。已有客户收到提醒,需协助其及时办理。
· C表申报:对拥有多处经营所得的客户,提醒其必须在3月31日前,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以法人身份登录,完成 《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 的汇总申报。
3. 年度收尾与规划事项:
· 个税手续费返还: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,截止日为2026年3月31日。应协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客户通过扣缴端申请,此项收入不影响企业损益,且未申请可能影响未来企业注销等流程。
· 工商年检:客户收到的工商年报提醒,可统一建议安排在春节后集中办理,避免与紧急的税务申报工作冲突。
二、系统操作重要限制提醒
自2026年1月30日系统升级后,电子税务局登录操作次数受到严格限制:
· 代理账号:每小时20次,每日上限约50-100次。
· 企业自有账号:每小时5次。
请各同事务必提前整理好报税资料,集中、高效操作,避免因频繁试错或无序登录导致账号被短暂锁定,影响申报进度。
三、新政深度解读:2026年第10号公告核心影响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,其中两项变化对特定行业冲击巨大,必须立即向相关客户传达并调整服务策略。
1. 劳务派遣行业:计税模式根本性改革
自2026年起,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政策彻底改变,新旧对比如下:

2. 建筑行业:甲供工程计税规则收紧
新公告收紧了建筑服务简易计税的适用条件,并对开票规则做出重要调整。
· 核心变化:
1. 甲供工程:2026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甲供工程项目,一般纳税人不得再选择3%简易计税,必须适用9%的一般计税方法(可抵扣进项)。存量老项目可按原办法执行至完工。
2. 保留简易计税情形:清包工方式、以及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,仍可选择3%简易计税。
3. 开票规则重大调整:选择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,在扣除分包款后,仅就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扣除的分包款部分只能开具普通发票。这彻底终结了以往“差额征税、全额开票”的模式。
· 实务应对:
· 立即梳理客户中的建筑企业,明确其项目类型。
· 对新签的甲供工程合同,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适用9%增值税税率,并规划进项票取得。
· 对简易计税项目,检查2026年1月以来已开发票,如有违规开具的“全额专票”,应尽快红冲并按规定重开。
3. 全国通用优惠政策延续(2026-2027)
公告同时明确了大量普惠性优惠的延续执行,是我们服务所有客户的基础:
· 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:月销售额10万元(季度30万元)以下免征增值税,执行至2027年底。
· 免征增值税项目清单:延续了包括自产农产品、医疗服务、学历教育、养老托育等在内的数十项免税政策。
· 简易计税项目清单:明确了公共交通运输、电影放映、有形动产经营租赁(老合同)等诸多行业可继续选择3%简易计税。
总结与行动清单
1. 年前冲刺:全员首要任务是在2月10日前,确保所有客户的常规税费、社保及各类年报完成申报扣款。
2. 客户沟通:
· 立即向劳务派遣和建筑行业客户专项传达10号公告的影响,协助其进行税负测算和合同梳理。
· 提醒所有个体户客户经营所得B/C表的申报截止日(3月31日)。
· 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操作个税手续费返还申请。
3. 自我规范:严格遵守电子税务局登录次数限制,优化工作流程,提升一次性操作成功率。
时间紧迫,任务明确。让我们以高效专业的行动,为客户站好春节前的最后一班岗,确保大家都能安心祥和地迎接新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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