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申报期提醒:9月15日截止
本月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,较常规月份时间更紧。本月需申报房产税(从价计征) ,请注意核对税源信息,确保按期完成申报。
2. 新系统申报注意事项
目前各岗位已切换至新账务及申报系统,请大家在报税时仔细核对、逐项确认,避免因系统操作不熟导致申报差错。遇到问题及时沟通,确保数据准确。
3. 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提醒
202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,网报系统将于2026年10月31日关闭,未申报单位须在10月23日17:00前完成申报。如有客户安置了残疾人就业,请及时提醒其办理认定,避免逾期无法享受相关优惠。

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,核心变化如下:

如有涉及外籍股东或外籍投资者的客户,请务必及时告知此项政策变化,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产生漏缴风险。
根据省人社厅通知,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统一调整为6843元/月:

差额补缴提醒:因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保差额部分,参保单位和个人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缴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的,不计征滞纳金,且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。请各岗位及时通知客户,避免因逾期产生额外成本。
建筑业是税务管理最为复杂的行业之一,涉及跨区域经营、多税种预缴、成本结构管控等多个维度。现将核心要点系统梳理如下,全体同仁应熟练掌握,以便更好服务建筑行业客户。
(一)三类计税方式

(二)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(原外管证)

办理流程(全线上) :
步骤1:机构所在地开具报告(开工前)
路径:电子税务局→【我要办税】→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→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】→【新增报告】
必填信息:经营地(精确到县区/街道/项目地址)、经营方式(建筑安装/工程施工等)、合同信息(名称/编号/金额/起止日期)、项目负责人及电话
上传资料: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扫描件
A级、B级信用企业系统自动即时审核通过
步骤2:项目地报验登记
2026年新规:符合系统规则的项目自动完成报验,无需线下跑税务局
少数异常项目,需在开工后30日内完成手动报验
步骤3:项目完工反馈与核销
完工结清税款后,通过电子税务局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】填报
有效期届满10日内必须完成核销,杜绝税务异常
(三)异地预缴税金全流程
1. 增值税预缴标准

2. 附加税费
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额为计税基数:
城建税:市区7%、县城/乡镇5%、其他1%
教育费附加:3%、地方教育附加:2%(合计5%)
小微企业、小规模、个体户附加税费减半征收
3. 其他预缴税费

4. 预缴操作流程
前置条件:已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、完成项目地报验
预缴时间:收到进度款当月完成预缴
操作方式:线上(项目地电子税务局)或线下(办税大厅)
凭证留存:打印《增值税预缴税款表》及完税凭证
抵扣申报:次月机构所在地申报时抵减应纳税额
(四)建筑工程项目标准成本比例
建筑项目总成本占工程总造价比例:常规合规区间85%-92%,成本占比超92%大概率存在异常,易触发税务风险预警。
分项目通用标准成本比例:

异常成本风险提示:
总成本>95%:疑似虚增成本、虚开发票
人工成本>30%(普通房建):大概率存在劳务票据不合规
机械费占比异常偏高:无对应台账记录、租赁台账
成本结构与项目类型不符:如园林绿化人工低于30%、土石方机械低于70%
(五)核心合规红线
无外管证不施工、不预缴、不开票
预缴税款按时足额缴纳,杜绝漏缴、迟缴
成本入账贴合行业标准,四流合一
外管证不超期、不逾期核销
(六)常用公式速记

九月申报期短、任务重,叠加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税新政、社保基数调整、建筑行业全流程管理等多个专题,对我们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请全体同仁:
按期完成申报:9月15日截止,房产税从价计征本月需申报,务必提前安排;
关注新政落地: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税新政已施行,如有相关客户需及时告知;
社保补缴提醒:基数调整差额需在12月31日前补缴,及时通知客户;
残疾人认定提醒:10月23日截止,有残疾人就业的客户务必按期申报;
掌握建筑行业全流程:从外管证办理到异地预缴再到成本管控,是服务建筑行业客户的核心知识体系,请深入理解、灵活运用。
让我们以第三十次会议为新起点,用更加扎实的专业功底,陪伴客户稳健前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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